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問題第四條(口頭答覆)
會議日期:二○○二年六月五日
提問者:梁耀忠議員
作答者:衞生福利局局長
問題:
據悉,當局正研究合併高齡津貼計劃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建議的詳情及預計該項研究會在何時完成;
(二) 合併建議的理據;及
(三) 當局如何確保高齡人士已享有的福利及權利不受建議影響?
答覆:
主席女士:
問題第(一)及第(二)部分。香港人口正在老化。根據最新的人口預測數字,本港人口中65歲或以上的人士所佔的比率,會由2001年的11.2%增加至2031年的24.3%。換言之,到了2031年,每四名香港人中,就有一個人年齡在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人口也會由現在的780 000人增加一倍以上至超過二百萬人。
現時,本港長者如有經濟需要,可以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提供的經濟援助。此外,早於1973年成立以協助家庭照顧年長成員的高齡津貼,會為長者提供每月定額援助,以協助他們應付特別的需要。截至2002年4月底,綜援計劃下約有139 800宗長者個案,佔整體綜援個案的56%。單身長者綜援個案每月平均可獲約4,000元援助。另一方面,高齡津貼計劃下現約有458 100宗個案(包括70歲或以上長者,無須考慮經濟狀況,即可獲得每月705元援助的高額高齡津貼;或年齡介乎65-69歲的長者,經過入息及資產申報,可獲得每月625元援助的普通高齡津貼)。整體而言,超過610 000名年齡在60歲或以上的長者正領取在綜援或高齡津貼計劃下發放的社會保障援助金。有關人數佔60歲或以上人口組別的61%及佔65歲或以上人口組別的78%。在今個財政年度,政府通過綜援及高齡津貼(兩者皆無需供款)向長者提供經濟援助的總額約達118億元,比1997-98年度的78億增加超過50%。
鑑於本港人口正在老化,及這一代與未來的長者在社會經濟狀況與人口特徵之間的不同,政府一直按世界銀行建議的三支柱模式考慮為長者提供退休經濟保障:
* 第一支柱 私人管理的公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第二支柱 私人儲蓄、投資及年金
* 第三支柱 由公營部門管理,旨在提供最基本保障的計劃,
例如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經濟支援,應付基本需
要的社會安全網。
按第一支柱的原則,我們在2000年12月成立了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強積金是由私人管理,但強制性供款的計劃,為勞動人口及未來的長者提供退休保障。政府正檢討現時為長者提供的社會保障計劃,希望加強第三支柱的功能。我們的目標是,在兼顧香港的情況,特別是低稅率與簡單稅制的環境下,發展一個可長遠持續的安全網,更有效地把資源用於有需要的長者身上。如何達致以上目標涉及複雜的課題,我們需仔細研究。
考慮到高齡津貼及綜援用於照顧長者所涉及的資源,政府理應審慎地檢討現行的安排能否在財政上長遠地持續,及能否有更有成效及效率的方法運用有關資源。這樣做可以提升我們為最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額外援助的能力。
我們其中一項考慮,是探討將綜援計劃中涉及老年個案的資源從該計劃中分拆出來,並合併高齡津貼現有資源的可取之處及可行性。合併有關資源的目的,是按有需要長者的經濟狀況及家庭支援的情況,提供多於一層次的經濟援助。
但是,我在此強調,我們現時正處於初步考慮階段,對其他各種可行方案都會持開放的態度。有見及問題的複雜性,我們在現階段沒有任何時間表去完成有關研究。如我們有任何建議對現行制度作出重大改變,定會先諮詢立法會及公眾。
問題第(三)部分。長者十分關心,假如政府計劃對現行制度作出重大轉變,對他們在現行制度下的申領資格的影響。對於長者的關注,我們是很理解的。在研究任何新計劃的時候,我們一定會考慮長者在這方面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