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演辭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第一部分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梁卓偉教授今日(九月二十日)出席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在第一部分討論環節上就《骨灰龕政策檢討公眾諮詢文件》回應出席團體/個人的發言內容:
多謝主席:
我要首先感謝各位朋友到立法會表達意見,直接在議員面前闡述看法,並提出問題。大家也記得,我亦親自與不少在座的朋友在這兩個半月內見過面,無論是在區議會、食物及衞生局辦公室,或是我到地區與不同團體及持份者見面,並得到你們充分及坦誠地表達對骨灰龕政策,尤其是第一:土地供應及公營骨灰龕位供應;第二:關於發牌規管私營骨灰龕場,提出不同意見及問題。
除了今日在會議第一節聽到二十七個團體親身陳述和一些書面表達外,截至上星期五,我們共接獲二百零五份市民及團體的書面意見,涉及骨灰龕政策檢討,涵蓋初步選址位置、骨灰龕建築風格,以至創新及可持續推行處理骨灰和悼念先人的方式。
我首先回應在加強規管私營骨灰龕位方面的意見及提問。是次諮詢需要處理這課題,我們亦在諮詢文件中闡述,在這方面我們覺得應該立法推行發牌制度。事實上,我出席了多個區議會,亦聽到不同持份者,不論是業界朋友、市民或民間組織,大家對發牌制度也十分支持。但這是一個相當複雜及敏感的課題,即使可行,亦不是一時三刻可完成的工作。發牌制度如過於嚴苛,我亦聽到有業界的聲音,剛才也有發言闡述,指出現時未有特定法例,但仍需有一個所謂「強制性」的登記制度。
在法治的香港,當未完成立法前,是不可能進行任何強制性質的事情。但假如有私營骨灰龕場所的營辦者自願,如在將來發表的「表一」、「表二」內未發現自己的名字,覺得作為良心企業,良心的經營者,由於剛才大家亦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敏感、亦希望大家以道德觀念去經營的行業,我們十分歡迎他們告知政府,將更多些資料告訴市民,我們是絕對歡迎的。
另一方面,若太過寬鬆,則未必能有效遏止未獲認可私營骨灰龕的發展,這方面的擔憂,剛才已有不少在座的朋友提出。如何在兩者之間取得一個平衡,實非易事。政府在敲定有關政策方針時,希望透過今次聽證會、諮詢及書面意見,並聽取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後,我們將整理資料,希望能在明年初到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敲定一個社會有共識的政策。落實政策後,我們便可起草法例,再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工作。現時當局會繼續根據現行法例賦予的權力,跟進未獲許可或違規骨灰龕個案。新法例將來亦會要求所有未獲認可的私營骨灰龕須申請骨灰龕牌照。現階段我們呼籲市民應謹慎行事,清楚了解欲光顧的骨灰龕及龕位的資料,若未肯定骨灰龕是否已獲認可,消費者不宜輕率作出購買決定,並應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在保障消費者方面,大家亦非常擔心。與現行規管各行各業經營的發牌制度一樣,受影響的消費者可訴諸一般的消費者保障制度及司法的補救方法,例如根據契約法。有意見指出在制訂法例時,當局可通過發牌條件或實務守則,要求獲發牌經營者向骨灰龕位的準買家披露相關資料及設立賠償基金等以保障消費者,我們會繼續小心聆聽及考慮市民在諮詢期提出的意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正手改善有關制度,以協助打擊不良營商手法,包括失實陳述及接受預付款項而沒有能力提供合約所訂明產品的做法。
至於私營骨灰龕名單,發展局及其轄下部門正在整理已獲悉的私營骨灰龕資料。由於整理工作需時,名單會在完成後盡快公布。剛才我亦聽到有業界人士表達可能對他們不公平之處,因無論是「表一」或「表二」,他們覺得有資料可提供。在這方面,我會留待發展局同事講述其工作進行的細節。
最後,在規劃署的協助下,我們在第一階段已在七區十二幅地找到可發展為公營骨灰龕場所的地方。剛才有幾位區議員,尤其葵青區議員,表示原則性支持在該區作骨灰龕發展。此外,東區、屯門、離島、北區及黃大仙亦表示原則性支持當區選址作骨灰龕發展。當然,亦有區議會議員對於在當區興建骨灰龕的一些技術性細節,例如交通負荷、人流控制,以及相關設施的建築設計,其外觀是否能予人安靜、安詳的感覺等表示關注,我們會在這方面做工夫。
我亦想回應兩位葵青區議員提出關於區內數個選址的問題,我們會在未來三至六個月,諮詢期完結後,立即展開技術性評估,包括環境影響評估、交通影響評估及技術可行性研究等。絕大部分區議會建議在現有墳場及其附近擴建或加建有關設施,現時十二幅初步選址,當中有八幅屬於這類用地。有部分區議會提出在離島或新界偏遠的地方興建大型相關設施。現時十二幅用地中,有兩幅地方較大,亦是比較偏遠民居,在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努力,希望與不同的各區代表研究,並在第二、第三階段找出更合適的地方。
興建公眾骨灰龕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的工作,但我們希望能得到社會各界體諒及支持,盡快落實骨灰龕發展的計劃。此外,在諮詢文件中提及骨灰龕的持續發展,以及其他處理人類骨灰及悼念先人的方式,例如撒灰於紀念花園、海上撒灰或網上拜祭等,我們亦收到不少正面的回覆。在這方面我們亦會繼續聽取各界意見。大家也記得,二十多年前約九成先人是土葬的,現時已變為有九成火葬。我希望藉各位在社區內扮演社區領袖的角色,可繼續協助進行另一次移風易俗,可更持續發展處理先人骨灰的工作。
多謝主席。
完
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0分